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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夢想工廠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備案號: 鄂ICP備2022000430號-1
地址:武漢市東西湖區金北一路德思遠工業園三棟六樓電話:138-0712-8508
各區(分)局,局屬各事業單位,機關各處室:
為加強建設工程規劃管理,進一步規范規劃條件核實工作, 切實保障城鄉規劃實施,現將《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辦
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辦法
第 一 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建設工程規劃管理,進一步規范規劃條件核 實工作,切實保障城鄉規劃實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 劃法》《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武漢市城鄉規劃條例》《武漢 市控制和查處違法建設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 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建設工程 規劃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核實工作。
交通市政線性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工作可參照本辦法制定相應 的實施細則。
第三條 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應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經批準的規劃方案圖件的必備性 要求,對已竣工項目的規劃實施情況是否符合規劃條件進行核實。
第四條 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的 派出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分別開展規劃條件核實工作。
第二章規劃條件核實內容
第五條 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應當核查下列內容:
(一)建設用地范圍與用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地上與地下 建筑面積、計容與不計容建筑面積、容積率等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以及規劃條件中有特別說明的指標是否符合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
(二)建筑造型、立面風格、主要色彩材質是否符合規劃許 可內容和要求;
(三)總平面布局中建筑工程的建設位置、主體功能、退讓 距離、建筑間距、建筑層數、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規劃 許可內容和要求;
(四)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社區、物業、養老等公共 服務設施,垃圾收集屋等市政用房,配套商業,公租 房等)的建 設位置及建筑面積是否符合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
(五)地上與地下空間交通組織、公共通道、停車配建(非機動車、機動車停車位的數量)、車庫出入口位置及尺寸是否符 合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
(六)地下空間范圍、功能是否符合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
(七)建筑單體功能、外輪廓、尺寸、層數、層高是否符合 規劃許可內容和要求;
(八)用地范圍內應拆除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設施是否已拆除;
(九)存在違法建設的,是否已處理;
(十)城鄉規劃法律法規、技術規定等要求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規劃條件核實標準及處置
第六條 申請規劃條件核實時,建設工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的建筑物主體工程建設 完成、外墻裝修完畢;
(二)配套工程建設完成,地面硬化,車庫(位)建成并標 示;
(三)用地范圍內應當拆除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拆除完畢;
(四)存在違法建設的,應取得執法機關出具的《處理結果 告知函》。
第七條 建設單位按照武漢市建設工程聯合驗收的要求,向 工程施工許可發放管理部門市級或區級聯合驗收窗口申報聯合驗 收,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收到聯合驗收窗口轉來建設單位提 交的申報材料后,按照聯合驗收的要求完成資料審查工作并 及時 進行現場踏勘,核查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許可及經批準的規劃 方案圖件的必備性要求;
(二)對建設工程竣工現狀與規劃許可存在差異且差異內容 涉及利害關系人利益的,應當采取現場公示等方式征求利害 關系 人的意見;
(三)對符合規劃要求的,發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規劃條 件核實證明》;對不符合規劃要求或拒不改正、無法采取改正措 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不予通過規劃條件核實,并向聯合驗 收窗口反饋驗收結果。
第八條 建設工程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通過規劃條件核實:
(一)建設用地范圍、主體功能、退讓距離、建筑間距、建 筑層數、建筑高度不符合規劃許可要求的;
(二)建筑造型、立面風格、主要色彩材質不符合規劃許可 要求的;
(三)建設規模、容積率不符合規劃設計條件規定要求的;
(四)配建的公共服務設施建筑面積少于規劃許可要求,且 不符合相關規定要求的;
(五)機動車(非機動車)車位數量(包括規劃許可中要求 設置新能源充電設施數量)少于規劃許可要求的;
(六)未拆除應當拆除的建筑物及其他設施的;
(七)其他違法行為未經處理的。
第九條 建設工程有局部調整,但符合規劃條件和城鄉建設 主管部門確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的施工圖件,屬于下列 情形之一,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技術認定為輕微差異或滿足規劃 要求的,可予通過規劃條件核實:
(一)在總平面布局、建筑層數不變的前提下,實測建筑平 面尺寸、高度、間距、退讓距離與規劃許可不 一致,但符合現行 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
(二)機動車進出口、地下室出入口及起坡點位置與規劃許 可要求不一致的。
(三)建筑內部增設或減設樓梯、消防疏散通道、電梯、自 動扶梯等;樓梯間、電梯間等因設備設置要求空 間加大或減小的。
(四)建筑內部功能用房位置調整、增減的。
(五)建筑的陽臺造型局部調整,但不影響建筑整體立面效 果的。
(六)公共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用房、內部道路等位置 局部調整的。
(七)工業、倉儲物流項目中因生產工藝變化,在建筑主體外框尺寸、層數、高度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增減樓梯間、風井、 設備間等,用地紅線范圍內設備房、門房、雨棚、廁所、配電房、 水泵房、鍋爐房、消防水池、機動車停車位等出現位移或尺寸不 一致的。
(八)其他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技術認定對規劃實施無影響 的合理調整。
第十條 建設工程按照《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 規劃許可證》的要求和經審批的設計圖建設竣工,未發現違法建 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實測數值在允許差值范圍內,可予通過規 劃條件核實。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允許差值范圍如下(誤差隨規劃 條件上下限要求進行控制):
(一)計容建筑面積允許差值范圍:
規劃許可總計容建筑面 積M2(單位:平方米) |
竣工增容比例R=m2/M2(單位:%) 增容建筑面積m2(單位:平方米) |
M2≤20000 |
R≤1且m2≤100 |
20000 |
R≤0.5且m2≤200 |
100000 |
R≤0.2且m2≤300 |
M2>200000 |
R≤0.15且m2≤500 |
(二)不計容建筑面積允許差值范圍:竣工不計容建筑面積 比規劃許可建筑面積增加或減少比例在±1%以內;
(三)建筑間距、建筑退線允許差值范圍:≤0.2米;
(四)建筑高度允許差值范圍:≤0.5米;
(五)建筑層高允許差值范圍:非工業、倉儲物流的項目≤0.03米;工業、倉儲物流項目≤0.10米。
第十一條 對暫不符合規劃條件核實要求,但通過事后監管 能夠糾正不符合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后果的建設工程,可由城 鄉規劃主管部門告知建設單位事項清單及具體要求,建設單位按 照告知要求做出書面承諾后辦理規劃條件核實。
第十二條 按照第十一條采取告知承諾方式辦理規劃條件核 實的建設工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建設工程外立面因客觀原因未完成施工,工程進度已 完成外立面整體工程進度的90%,且不影響相關經濟技術指標;
(二)建設單位應書面承諾未完成施工的部分在3個月內施 工完畢,建設工程在施工完畢前不得交付使用;
(三)未完成施工部分必須符合其他聯合驗收部門相關要求。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告知承諾方式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應 當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建設單位書面提出建設工程告知承諾辦理規劃條件核 實的申請;
(二)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現場核查建設工程現場建設情況, 列出事項清單后組織集體審議;
(三)經集體審議通過的建設工程,向建設單位下達《關于 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告知承諾辦理事項清 單》,建設單位根據 清單要求做出書面承諾;
(四)采取告知承諾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在承諾 期滿后,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進行現場核查,并組織集體審議 將核 查情況予以通報;
(五)發現建設單位存在未兌現承諾事項等失信行為的,責 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納入信用管理。
第十四條 原則上一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對應一個建 設工程的《規劃條件核實證明》。因工程建設實際困難等客觀因 素和建設單位正常經營需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可 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并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確定分期 規劃條件核實方案(含分期期數等):
(一)擬分期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地塊相對獨立的。
(二)因審批規模較大(總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建 設項目內已審批地上建筑物之間存在較大建筑 高度差(60米以 上)、建設項目內存在已審批全裝修商品住宅導致交付 標準不同 (毛坯和全裝修樓棟施工完成時間間隔3個月以上)原因,造成 施工周期難以同步完成的。
(三)因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房屋征收、土地供應、城 市功能重大調整、地質條件等客觀因素或不可抗力影響建設工程 施工進度的。
(四)建設工程承擔安置房、還建房等政府或政府有關部門 指定性建設任務,對交房時間有特殊要求的。
(五)對于情況復雜、社會矛盾突出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認為可以分期辦理的。
已確定的分期規劃條件核實方案原則上不再進行調整,確需 調整的,提交原批準分期方案的集體會議審議。
第十五條 申請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建設工程范圍、功能、出行、安全、配套、公建等可自成系統,符合分期投入使用的要求。其 分期工程間應有規劃道路、市政道路、小區內部公共道路等進行 分隔。
(二)以下內容應納入首期規劃條件核實范圍:公共服務配 套設施、市政基礎設施及上級相關文件規定配建部分(含學校、 幼兒園、養老服務、社區工作服務用房、商業服務用房、物業服 務用房及其他);因項目內已審批地上建筑物之間存在較大建筑 高度差,申請分期核實建設工程的低層建筑部分;因承擔 政府或 政府有關部門書面指定性建設任務,申請分期核實建設工程的指 定性建設任務部分項目。
(三)存在住宅、獨立商業或辦公等多功能性質的建設工程, 申請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其非住宅類建筑的地下室 部分未 完成結構施工(或其地表以上部分未進入自然層施工階段),非 住宅類建筑不得單獨設置在末期辦理規劃條件 核實。
(四)單棟建筑原則上不得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
(五)工業、倉儲物流項目申請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 應保證生產用房先行、配套用房跟上或生產用房和配套 用房同步 建成,切實落實生產用房和配套用房的實際功 能,確保相關規范 和生產功能落實到位。
第十六條 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建設單位提出書面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申請和確需 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的相關依據,并提交分期規劃條件核實方 案、附圖、工程整體施工進度計劃及書面承諾;
(二)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受理并認定其分期方案符合技術
規范要求的建設工程,對于項目相對簡單、無社會矛盾的工業、 倉儲物流項目,可直接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手續;其 他項目需 提交集體審議,經現場公示(10日)無異議后可分期 辦理規劃條 件核實手續。
第十七條 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的派出機構負責規劃條件核實的部門應制定集體會審機制,對在 辦理規劃條件核實過程中存在不滿足規劃條件核實標準、采取告 知承諾方式及分期辦理規劃條件核實等問題進行集體審議,研究 處置意見。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申請規劃條件核實,應提供具備相應資 質的測繪機構出具的竣工測量成果報告及電子文件??⒐y量成 果報告內容必須為實測成果,全面、準確、真實反映建設工程竣 工建設的實際情況??⒐y量成果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成果匯總表和測量成果表:成果匯總表應包括總用地 面積,建筑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積,計容 和不計容建筑面積,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社區、物業、養 老等公共服務設施,垃圾收集屋(房)等市政用房 ,全民體育健 身設施,商業,公租房等)建筑面積,機動車及非機動車車位數 值等規劃審批與竣工實測對照指標;測量成果表應包括各單體建 筑的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積,計容和不計 容建筑面積,各使用功能建筑面積。
(二)規劃審批與核實測量信息對比圖:包括用地邊界,地 上地下建筑建設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讓距離,建筑間距,道 路,機動車及非機動車停車位數量、位置、機動車出入口、地下 車庫出入口與起坡點位置等。
(三)建筑物分層平面圖:包括建筑物各層的平面布置(含 各建筑單元位置、形狀、功能等),梁、柱、墻、門、窗等建筑 結構,樓(電)梯、電力、通風、排水、排污、排煙板、凸窗、 雨棚、進出口、無障礙通道等建筑物外部附屬設施的位置、形狀 等,各層的主要功能等,地下空間層還應包括地下機動車及非機 動車的形式、位置、數量、類型等。
(四)建筑物單體立面示意圖:包括建筑物底層室內(±0) 與室外地坪、各層地坪、裙樓與塔樓頂部、女兒墻、檐口、地下 空間各層以及建筑最高點等位置的標高、建筑層高與建筑高度、 層數以及建筑物立面造型、色彩風格、材質和立面實景照片等。
(五)竣工測量總圖:包括項目用地范圍內及建設區外不小 于30米范圍內建筑物及設施、道路及附屬設施、管線及附屬設施、 水系及附屬設施、地貌和植被等基礎地理信息要素,用地邊界、 建筑退讓距離,建筑間距、規劃五線、條件點坐標等規劃信息要 素,場地內主要豎向標高、機動車出入口、地下車庫出入口與起 坡點位置、坡度、凈空高度等其他與城鄉規劃有 關的各項信息要 素。
(六)對建筑物平面位置、建設功能、外立面等實際建設現 狀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附件、附圖不相符信息,應在相 應成果圖中進行標注和說明。
(七)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應加蓋測繪機構公章或業務專用章, 標注測量時間和適用范圍,有效期為六個月。
(八)鼓勵測繪機構采用新技術、新設備為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核實工作提供實景三維成果。
第十九條 市、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派出機構負責規劃條件核實的部門,應在規劃條件核實階段,負 責組織有關部門核查建設工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和城市 基礎設施配套費繳納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條 建設單位或個人應當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 責。建設單位或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建設工程 竣工驗收規劃條件核實證明》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予以撤 銷,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測繪機構應如實按現場情況進行測繪,在恪守 獨立、客觀和公正原則基礎上形成竣工測量成果報告,并對其真 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測繪機構弄虛作假、偽造竣工測量成 果的,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23年1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 五年。原《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辦法》(武土資規規〔2018〕 1號)同時廢止。
附件:原文件
關于印發《武漢市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辦法》的通知(2).pdf
【本文標簽】 夢想工廠動態 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內容 工廠廠房設計費用 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 工程監理有什么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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